近日,省教育厅官方网站的“四川教育行风建设专题”中,就一些网友反映的补课问题进行了核查反馈。
【投诉回复一】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眉山洪雅花溪小学一教师暑假补课40天,每人收取2500元补课费,希望相关部门查处。
洪雅县教育体育局获悉后,组织调查组走访、电话随机抽访一年级学生及家长100余人,均未发现花溪小学一年级教师有补课行为。经拓宽渠道、多方排查,发现该校二年级教师董某有违规补课行为。经调查,参与补课的学生有3人,补课时间为整个暑期,家长已缴费2人,每人2500元,1人未缴费。董某得知被举报后,7月17日已停止补课,其中1名家长的缴费已全额清退,另1名家长因外出务工,所缴费用正在清退中。
洪雅县教育体育局责成花溪小学督促教师董某清退所收费用,并解除与该教师的劳动关系;按“一案双查、一岗双责”的原则,责成花溪小学校长向县教育体育局作出深刻检讨;取消花溪小学和该校校长年度评优资格,年终考核降级降档。
【投诉回复二】
关于“眉山青神县一老师要求学生在少年宫补课”
7月12日,眉山本地网友反映,刚一放暑假,青神县初级中学的老师就迫不及待开始补课。学校的物理老师王某在班上宣布补课期间要上新课,大部分老师都在少年宫补课,要补十几天,每个学生交300元。
青神县教体局调查结果如下:王某参与了由少年宫组织的暑期培训班授课,培训费由少年宫收取;“王义军在班上宣布补课期间要上新课”属实。7月12日下午,少年宫已停止王义军培训班授课。7月13日,县教体局对王义军作出了“全县通报批评、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投诉回复三】
关于“西昌市川兴中学要求学生补课”
有投诉称,西昌市川兴中学在高2019级实行恶性补课,名义上是无偿补课、学生自愿,其实是学校强制学生补课并且收钱。学校要求学生上课到周六,晚自习上到晚上11点。自4月补课以来(每周五晚上到每周六下午),学校要求学生交500元补课费。学校还通知,假期要强制学生补课。
经西昌市教育局核查,西昌市川兴中学是一所公办农村普通高完中,学校办学规模较大,学生来源广,周末确有部分学生因离家远选择留校,但周五晚上到周六下午自愿在教室自习,学校和教师未组织学生补课,也未收取任何费用。本期期末,高中2016级学生在7月11日下午期末考试结束后,已全部离校放暑假,学校没有安排在假期组织补课,教师也没有通知学生在假期补课。
◎相关链接
我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
1、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不准实施违背教育规律和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教学行为;
2、严禁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
3、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不准侵占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学生文体活动时间,不准缩减学生休息时间;
4、严禁违规补课,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
5、严控考试次数,不准违规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
6、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不准违规以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中)考升学率和高(中)考状元;
7、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
8、严肃招生纪律,不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笔试方式或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等为依据招生;
9、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10、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学生施加过重的心理压力。
省教育厅中小学减负工作值班举报电话:028-86113375(记者:江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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