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张家港市港口中学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1143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于2021年12月03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张家港市港口中学原已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经本公告发布后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