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9
温教文〔2023〕40号
温县教育局
关于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及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和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的通知》(焦教办〔2023〕2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3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时间安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放暑假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正式开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休息时间。各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可结合实习实训和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各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近三年受疫情影响,长期实行线上教学,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暑假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科学合理安排假期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要在放暑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维护公德、勤俭节约,争做文明学生。要鼓励学生每天收听(看)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要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健康书报杂志、音像制品等不良信息侵害,远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非法组织。要引导应届毕业班学生文明离校、文明谢师,自觉做到不办升学宴、谢师宴,不送财物、礼品。
(二)严格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创新作业类型,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指导学生实践锻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假期负担,严禁在职教职工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三)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规定学生返校日,并组织好返校日相关活动,丰富学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间要通过家访、电话、网络等形式,及时对学生假期学习进行指导,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查漏补缺。积极倡导中小学生在暑假期间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研学旅行等社会实践活动。
(四)积极开展教师假期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围绕师德建设、新课程新高考改革、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平台系统应用等重点内容开展相关学科暑期业务培训,使教师尽快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高效课堂”研究,实现教学过程的优质与高效。教师要利用假期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理论学习,备好新学期前三周的课,写出规范教案。
(五)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在放假前集中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暑期安全教育大会,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或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安全应急自救演练,布置暑期安全作业,加强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亡、防中暑、防诈骗、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每日安全提醒信息等形式,告知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家校联合,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和欺凌事件的发生。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集中清理,对校舍及财产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技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查水、查电、查防盗措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开学前做好各项教学安全准备工作。
(六)切实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制定严密的值班和保卫制度、暑期安全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遇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温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