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年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已正式启动,首批网上预报名时间安排分别为:小学新生7月6日至10日;初中新生7月8日至12日。(详情请点击@越城家长,中小学报名即将启动!)
2022年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南及佐证材料清单正式发布。
一、视频操作指南
二、图文操作指南
三、网上预报名佐证材料清单
各类入学对象,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家长网上填写的相关报名信息,需与上传的佐证材料显示的信息一致。
(一)老城区学校户籍生
(在老城区范围内有房有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5.若以“三代”同堂申请入学,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及父母不动产无房证明;若以公房申请入学,还须提供租赁人及配偶的不动产无房证明。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二)老城区学校户籍生(统配)
在老城区范围内有户无房)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及父母家庭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老城区学校借读生
(在老城区范围内有房无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若以公房申请入学,还须提供租赁人及配偶的不动产无房证明;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四)户籍所属镇街学校户籍生
(在老城区范围外乡镇街道有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若有房产,可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房产证件;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五)房产所属镇街学校借读生
(在老城区范围外乡镇街道有房无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六)随迁子女“绿卡生”
(在越城区无房无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父母双方越城区颁发合法有效的浙江省(电子)居住证和流动人口居住证明(街道流管办打印或浙里办App查询截屏);
4.父母其中一方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2022年1-6月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区社保中心打印或浙里办App查询截屏);
5.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七)引进(高层次、集成电路、优秀流动)人才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人才申请表或人才认定凭证;
2.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八)驻地军人、军转干部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军分区或军转干部管理部门函件及军人证件;
2.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若有房产,可提供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
5.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九)边防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烈士等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军分区、公安、消防部门函件及军(警)证件;
2.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若有房产,可提供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
5.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十)外籍、港澳台籍、华侨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护照(户口簿)、出生证明;
2.父(母)护照(户口簿)或工作证明;
3.若有房产,可提供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
4.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5.若为华侨子女,还需要在报名表中其他附件项上传华侨子女证明(区侨办)
6.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十一)父母长期驻外国或野外地质勘探工作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工作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本区户籍亲属的户口簿;
5.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
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