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05-31
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2021年2月25日,市教育局修订印发《汉中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2020年,汉中市普通高中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录取。2021年2月25日,市教育局修订印发《汉中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汉教发〔2021〕16号,以下简称《方案》);3月1日,市教育局网站、“学在汉中”平台发布了《方案》;3月24日,在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视频会议上进行了解读。为了帮助广大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准确理解掌握我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问
1.2021年修订的《方案》与2020年相比有什么新变化?
答:一是招生学校有变化。勉县第四中学因布局调整,2020年已经停止招生;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高中部2021年开始招生。
二是录取依据更严格。新增“未在全市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的要求,强调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结果是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
三是控制分数线更明确。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划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增加“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设定任何录取分数线”内容。
四是特长生录取有变化。
增加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由所在县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是填报志愿时间延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增加至5日内,便于学生和家长更好的了解掌握政策。
六是学籍、户籍信息变更时间锁定。选择按学籍或户籍填报任何批次志愿,均以中考报名时填报的学籍、户籍信息为最后截止时间,之后变动的无效。
七是定向生资格更明确。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且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可以填报定向志愿,中途转学的学生、回户籍地报名的考生不能享受定向计划录取资格。
八是填报征集志愿选择机会更多。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因位次靠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再次选择按学籍或户籍填报1个县区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多所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一次网上补录。
九是转学管理更严格。严格执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转学有关要求,不符合转学规定的一律不得通过网上审核,无法办理转学手续。
问
2.2021年我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有哪些?
答:全市共有28所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招生资格,其中:公办学校24所:汉中中学、汉台中学、汉台二中、汉台区铺镇中学、南郑中学、南郑区大河坎中学、南郑区高台中学、城固县第一中学、城固县第二中学、陕飞一中、陕飞二中、洋县中学、洋县第二中学、四〇五学校、西乡县第一中学、西乡县第二中学、勉县武侯中学、勉县第二中学、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宁强县第二中学、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镇巴中学、留坝县中学、佛坪县中学。民办学校4所:汉中市龙岗学校、汉中市仁德学校、洋县实验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
问
3.我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汉中中学不超过30%招生计划(含50名面向各县区自主招生的“珍珠班”计划)可以面向汉台区以外县区招生,其余计划面向汉台区招生。留坝县中学40名足球特长生可以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不低于70%招生计划定向本校初中部招生,其余招生计划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对本校初中部毕业人数少于招生计划70%的,70%招生计划面向所在县区招生,其余招生计划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新成立的学校(汉中东辰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当年无毕业学生,高中部可以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含艺术体育特长生)全部面向本县区招生。
问
4.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市上下达的招生计划、规定的招生范围、确定的招生时间,通过“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未在全市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
问
5.我市普通高中录取依据是什么?
答:以学生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按照计分科目成绩总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方面均达到C级(含C级)以上,方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问
6.普通高中志愿是怎样设置的?填报志愿有什么规定?
答:一是全市录取志愿。除汉台区外,其余县区考生均可填报汉中中学;汉台区考生可在县区录取志愿填报汉中中学。全市各县区考生均可填报4所民办学校高中部。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考生不愿意跨县区就读或无力承担民办学校学费,请慎重填报全市录取志愿。二是县区录取志愿。
考生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按户籍填报一个县区内的1—5所普通高中。学籍、户籍信息变更时间以中考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最后截止时间。
问
7.定向招生有什么规定?
答:定向招生是指把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的部分名额拿出来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定向招生。
报考定向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在有定向计划的初中学校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且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且中考成绩达到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定向生录取,按照定向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和位次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问
8.我是汉台区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南郑区,我能既填报汉台区的高中,又填报南郑区的高中吗?
答:不可以。你只能按照初中毕业学校学籍所在地选择汉台区的高中学校填报志愿,或者按照户籍所在地选择南郑区的高中学校填报志愿,县区只能二选一,不能交叉填报。学籍、户籍信息变更时间以中考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最后截止时间。
问
9.我是汉台区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南郑区,可以填报南郑中学的定向志愿吗?
答:不可以。定向计划是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的,只有在该县区初中学校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且在该校报名参加中考,且中考成绩达到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可以填报定向志愿,你初中不在南郑区就读,无法填报南郑中学的定向志愿,可以填报汉台区范围内定向志愿。
问
10.我是镇巴县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镇巴县,中考成绩达到了西乡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今年能填报西乡县的普通高中志愿吗?
答:不可以。我市除汉中中学、留坝县中学和4所民办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全部面向本县区招生。
问
11.我是宁强县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汉台区,想回汉台区就读高中,应该如何填报志愿?
答:你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中填报汉中中学,也可以在县区录取志愿中选择按户籍填报汉台区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问
12.我是汉中市龙岗学校初中部考生,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填报龙岗学校吗?
答:可以。龙岗学校初中部考生既可以在全市录取志愿中填报汉中中学和包括龙岗学校在内的民办学校,也可以在县区录取志愿中填报龙岗学校定向志愿。
问
13.我是汉中户籍,从小随父母在汉中以外地方上学,能回汉中就读高中吗?
答:有两种途径:一是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中考,与户籍学籍在我市的其他考生具备同等录取资格,可按规定填报全市志愿或户籍所在县区志愿,但不能填报定向志愿。
二是在就读地参加中考,被参加中考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经我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跨省、跨市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
问
14.我是来汉中经商、务工的外省人,孩子在汉中某初中就读,孩子的户籍也不是汉中的,能在汉中参加中考、上高中吗?
答:可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学生,可以在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中考成绩达到所在县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按规定填报全市志愿或学籍所在县区志愿,符合条件的可以填报定向志愿。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印发的《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21〕3号)精神,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指所持陕西省居住证有效年限累计3年以上〔含3年〕);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否则,虽在汉中就读普通高中,但无法在汉中参加高考。
问
15.我的中考成绩达到了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不是一定能够保证我能上普通高中?
答:不一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各县区根据职普比招生要求划定的普高与职高分流控制分数线,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有部分考生填报全市录取志愿、有部分考生选择按学籍或按户籍县区填报志愿等因素,会影响考生中考成绩位次排序,有可能滑档。
问
16.征集志愿补录是怎么回事?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答:征集志愿是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的一次补录。
属于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学籍的考生,如未被录取,且中考成绩达到补录学校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征集志愿填报后1日内)选择按学籍或按户籍填报1个县区内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进行一次网上补录。
学籍、户籍信息变更时间以中考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最后截止时间。已被录取的考生无法填报征集志愿和参加补录。
问
17.我是勉县某初中的一名考生,户籍在汉台区,县区录取志愿按户籍填报了汉台区的高中学校,未被汉台区普通高中录取;勉县有2所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我的分数达到了勉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能否填报勉县的征集志愿?能填几个志愿?
答:你可以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按学籍填报勉县的征集志愿,2所未完成招生计划高中均可填报。
问
18.我想报考艺术体育特长生,有什么规定?
答:体育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等工作由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