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结束后,新乡市第七中学的师生认为法院结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与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特点进行的法制宣传很有启迪作用,师生通过学习法律提高了守法意识,能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风气对自身的侵袭,从而远离违法犯罪,而且提高了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因此,该校邀请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再到学校为全校师生做一次报告和召开一次刑事观摩庭。9月9日下午,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利用周一的班会时间再次送法到新乡市第七中学。
该院刑庭庭长孟祥才作了《健康行为 远离犯罪》的法治宣讲报告。孟庭长结合审理的五个案件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及14岁以下定罪的八种情形,并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容易被侵害的一些不良行为作了归纳;接着,孟庭长以典型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日常生活中的旷课、逃学、吸烟、打架斗殴、站场助威等不良行为如何发展到违法犯罪,从而总结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真谛;然后,孟庭长就校园暴力给同学们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同学们面对校园暴力要勇敢的说“不”!最后,孟庭长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自觉抵制不良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努力将自己锻造成有益于社会的栋梁之才。
全校两千多名学生认真听取了报告会。会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些生动详实的案例对青少年的一些不良行为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自己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意识,提高了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希望以后这些送法进校园活动多次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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