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已于9月1日起试行,新青税务局严格按照省局部署,依法组织资源税法贯彻落实工作,聚焦税源管理,强化协调配合,密切跟踪问效,确保资源税政策落实落地。
精准培训强基础。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奠定业务基础。并利用办税服务厅集中培训、学习小组“每周一学”等方式开展专项集中学,针对资源税纳税人、应税资源范围、税目税率、计征方式、应纳税额计算、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以及资源税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解读,同时对窗口人员在做资源税税种初始认定时作了细致要求,力争“零”出错率。
摸清税源抓落实。导出金税三期系统里面鉴定有资源税税种的纳税人,一一沟通调查,摸清纳税人开采种类,以及资源税法实施后税目、税率的征收方式,及时调整资源税税种鉴定。
广泛宣传浓氛围。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税企微信群、发送《资源税法》相关宣传资料,及时回复纳税人的热点问题咨询。线下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张贴资源税法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在电子屏同步播放资源税法宣传视频、宣传图片,确保纳税人全面掌握资源税法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