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3-06-14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由教育部、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将于11月在广西举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校园组比赛项目设置、参加办法及报名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参加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啦啦操)、武术等9个项目的比赛。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啦啦操)项目需进行预赛,其余项目直接决赛。现将我省选拔测试及组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测试及组队办法
(一)田径项目
1.测试及报到时间、地点
大学乙组:以2023年2月份至6月份运动员参加全国竞技类赛事的成绩作为主要选拔依据,有望在学(青)会获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入选参加第一届学(青)会。
联系人:周东焱,电话:189****1257。
大学甲组、中学组:7月,南平建阳(福建省青少年田径冠军赛暨中学生联赛)、三明泰宁(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详见竞赛规程。
2.参加测试人员
大学乙组:省内高校在籍在读的体工队在役或退役运动员、参加过分类性赛事的高水平运动员。大学甲组:第十七届省运会大学生部前三名或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田赛类项目可放宽到二级运动员;比赛编入2023年福建省青少年田径冠军赛。中学组:以2023年福建省青少年田径冠军赛、福建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竞赛规程为准。
3.成绩要求及组队方式
原则上以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各小项第八名成绩为达标线,测试成绩达标者入围组队范围,由原学校组织训练,正式报名前经队内测试后根据报名要求按成绩排名确定参赛人员并进行封闭集训。大学乙组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牵头单位,其余组别根据测试成绩确定牵头单位。
(二)游泳项目
1.测试及报到时间、地点:
大学组:6月,连城(福建省大学生游泳锦标赛)。
中学组:7月,宁德霞浦(福建省中学生游泳联赛)、莆田(福建省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详见竞赛规程。
2.参加测试人员
大学乙组:省内高校在籍在读的体工队在役或退役运动员、参加过分类性赛事的高水平运动员。大学甲组、中学组:以相关赛事竞赛规程为准。
3.成绩要求及组队方式
原则上以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各小项第八名成绩为达标线,测试成绩达标者入围组队范围,由原学校组织训练,正式报名前经队内测试后根据报名要求按成绩排名确定参赛人员并进行封闭集训。大学乙组以福州大学为牵头单位,其余组别根据测试成绩确定牵头单位。
(三)篮球、排球、足球项目
1.测试时间地点
篮球:大学组参照4月份杭州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一级联赛)成绩,中学组参照2022年福建省中学生篮球联赛成绩。
足球大学组:5月、泉州(华侨大学、泉州师范学院);中学组参照2022年福建省中学生足球联赛成绩。
排球:大学组以省运会大学生部成绩为参考,中学组参照2022年福建省中学生排球联赛成绩。
2.组队方式
以大、中学生联赛冠军球队为牵头单位,个别位置抽调其他学校优秀运动员补充。
(四)乒乓球、羽毛球项目
1.测试及报到时间、地点
乒乓球(大学、中学组):7月1日-2日、福建中医药大学(1日12:00前报到)。
联系人:杨磊,电话:158****5865。
羽毛球大学组:7月,泉州(福建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中学组:7月,宁化(福建省中学生羽毛球联赛)、长汀(福建省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报到时间、地点,联系人详见竞赛规程。
2.参加测试人员
乒乓球大学组:第十七届省运会大学生部前三名或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中学组:第十七届省运会青少组前八名运动员、2022年福建省中学生联赛前三名或一级及以上运动员。
羽毛球:以相关赛事竞赛规程为准。
3.组队方式
根据测试赛成绩确定组队人员、牵头单位。
(五)健美操、集体技巧啦啦操项目
1.测试及报到时间、地点
大学组:7月7日-8日(7日16:00前报到),厦门医学院。
联系人:林育隆,电话:189****1330。
中学组:参照2022年福建省中学生联赛啦啦操锦标赛成绩。
2.参加测试人员
健美操: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学校运动员;集体技巧啦啦操: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专业学校运动员。
3.组队方式
健美操以厦门大学为牵头单位,技巧啦啦操根据测试赛成绩确定牵头单位及组队人员。
(六)武术项目
1.测试时间、地点
大学、中学组:7月5日-7日(7月5日12:00前报到),集美大学。
联系人:王继娜,电话:139****3036。
2.参加人员
2022年福建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各设区市2022年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前三名。
3.组队方式
以集美大学为牵头单位,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协助,据测试赛成绩确定组队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赛事资格。凡曾代表各省份、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关于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校园组)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分类性赛事名单》(见附件2)的运动员(以上秩序册及成绩册为准),可报名参加大学乙组或公开组的比赛,不得报名参加中学组及大学甲组比赛。
参加中学组的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分类性赛事可报名参加比赛。参加大学甲组的运动员在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分类性赛事或入大学后参加分类性赛事的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田径大学甲乙组、健美操(技巧啦啦操)大学组、乒乓球、武术项目各参赛队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经学校及校审核盖章后于赛前一周(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fjxyzq@163.com。
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者以弃权论。联系人:伊超,联系电话:0591-87091285。其余项目以各相关赛事报名时间为准。
(三)赛事经费。田径大学甲乙组、健美操(技巧啦啦操)大学组、乒乓球、武术项目参赛人员交通、食宿费回原单位报销,办赛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其余项目按照各相关赛事要求执行。
附件:1.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校园组比赛项目设置方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分类性赛事名单
3.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选拔测试赛报名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