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2-06-13
6月12日,抚州市召开“公参民”学校转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2015年,抚州市结合抚州实际,采取“名校带民校”方式,引进社会力量,举办了原临川一中实验学校、原临川二中实验学校、原抚州一中实验学校等3所“公参民”学校,缓解了市中心城区“大校额”“大班额”压力,为抚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先后印发文件对“公参民”学校进行专项规范。2021年11月,江西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公参民”学校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转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参民”学校转设工作,各级领导高位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召开会议30余次,充分听取了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举办者等不同群体利益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从而确定了我市“公参民”学校转设路径为“一公两民”,即:抚州市临川一博中学(原临川一中实验学校)转设为公办学校,抚州市行知学校(原抚州一中实验学校)、抚州市临汝中学(原临川二中实验学校)转设为民办学校。
针对“抚州市临川一博中学转设为公办后是否还属于临川教育集团?”“转设后,三所学校办学模式是否有变化?如何招生?”以及收费情况和教师去向等方面问题,记者了解到,抚州市临川一博中学转设为公办后,继续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管理,属于临川教育集团学校。我市将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引进社会力量举办方承接抚州市行知学校、抚州市临汝中学,并将与社会力量举办方签订办学协议,就办学模式、办学投入、师资建设、教师待遇、财务监管、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明确约束,对其办学行为进行监管,每年将开展年检、财务审计、教育教学专项检查、基本办学条件核查、党建工作指导,切实为学校教学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抚州市行知学校、抚州市临汝中学转为民办学校后,新的举办者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办学层次、办学模式,但无论选择哪种办学模式,我市都将确保现有在校学生完成所在学段学业,确保三所学校现有在校学生就读期间搭配的师资力量不变,为现有在校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学服务。
其中,原“公参民”学校聘用教师保持身份待遇不变,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再实行双向选择,为这些教师提供更多的岗位机会。同时,根据省教育厅等八部门2021年11月《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市对转设为公办的学校设置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这所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原“公参民”学校招生模式,即市中心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届时将出台具体的招生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阶段按临川教育集团高中招生政策执行,划定分数线,统一招生录取。转设为民办的学校继续按原渠道进行招生。
此外,根据《江西省“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转设为公办的学校,从2022年秋季起,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按规定免费入学、免费提供教科书。因此,抚州市临川一博中学转设为公办学校后,老生(即现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学生)执行原“公参民”学校收费标准,所收费用进入财政非税专户;初中阶段新生(即2022秋季初一新生)按规定免费入学、免费提供教科书,高中阶段新生(即2022秋季高一新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抚州市行知学校、抚州市临汝中学转为民办学校后,将实施民办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原收费标准。
据悉,将抚州市临川一博中学转设为公办学校,有利于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延续教育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兼顾周边新增居住人口区位优势,优化城南片区教育网点布局,改变市中心城区城南片区没有一所公办高中的现状,有效化解“大校额”“大班额”现状。此外,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两所“公参民”学校转设为民办学校,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民办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缓解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接下来,为认真细致地做好该项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将在6月20日派出三个工作组分别进驻三所“公参民”学校,与教师、学生、家长面对面进行政策宣传和答疑,确保“公参民”学校转设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饶志坚孔思瑶)
编辑:俞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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